关于评选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青年律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8-11  字体大小:
 
转自司法局文件: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小组:
        为进一步在全市律师行业培育争先创优、健康向上的行业风尚,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律师事务所抓管理、强素质、创品牌、上层次,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绍兴青年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树立青年律师良好形象,为法律服务业储备坚实的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范围。凡在绍兴市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成立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二)优秀青年律师评选范围。执业五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本市注册执业律师。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标准。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依据下发的《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试行)》(附件一)。采取“积分核算”方式,基础分共100分。自评分达到85分即可参选(不含加分项目)。
        (二)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2、诚信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近三年无投诉记录和受惩诫处分。严格、公正、依法执业、清廉从业、文明服务。
        3、业务优秀。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执业水平,业务收费达到当地律师收费的平均数。
        4、好学勤钻。努力学习钻研法律业务知识,注重实务理论的研讨,积极撰写论文,并经常参加市级以上实务理论研讨。
        三、评选程序及安排
        评选活动采取“申报—初评—审核—公示—推荐—评定—公告”程序:
        (一)自评审报阶段。文件下发日至2009年10月5日,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小组应将本通知发至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青年律师可根据《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试行)》和“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标准自评,向各县(市、区)评定机构提交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青年律师申报材料。本次评选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为15家,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市直5家、绍兴县2家、诸暨市 3家、上虞市2家、嵊州市1家、新昌县1家、越城区1家。优秀青年律师候选人人数按符合参选条件青年律师人数的13.7%比例和地区平衡确定,共评选“优秀青年律师”2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市直 6 名、绍兴县 3 名、诸暨市 4 名、上虞市 3 名、嵊州市2 名、新昌县 1 名、越城区1名。
        (二)2009年10月6日至10月15日,为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小组初评、审核、公示、推荐阶段。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小组要严格根据下发的《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试行)》和“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标准,对申报的律师事务所和优秀青年律师进行审核、公示,向市级评定机构推荐候选律师事务所和候选青年律师,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2009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为市级评定工作组评定阶段。市局有关处室和市律协秘书处将派员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逐项考核、验收和评定。
        (四)2009年11月,市局和市律协授予“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绍兴市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并予以公告。
        四、评选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青年律师评选工作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为我市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献礼。市局将成立由局政治部、律师管理处有关人员和市律协秘书处组成的“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青年律师评定工作组”,负责评定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小组应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评定工作的组织、审核、推荐等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小组要切实、妥善安排好时间,认真按时做好评选工作。在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试行)》和“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德才兼备、事迹突出、社会认可的优秀青年律师。
        (三)认真汇总、及时报送。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联络小组应认真做好评定工作材料的汇总整理,于10月16日前向市局报送《绍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表》(附件二)及《“优秀青年律师”评审表》,事迹材料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
        联系人:金峻富  85154343,  陆维  85156493,
        传真:85156493;E-mail:sxlg057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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