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浙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我所冯永华、何百坤、杨越夫、陶高溶、尹国庆、朱文君等六位律师参与辩护。该案涉及在案被告人95人,其中6名韩国人。该团伙所涉诈骗案件其中一起诈骗金额高达1319万元人民币。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被告人吴某、黄某经预谋组织人员对韩国公众实施诈骗,先后在绍兴、广州、珠海等地,组织团伙人员形成诈骗网络群体,与参与人员约定分赃比例,对参与人员分团伙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并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他们从被告人郑某处得到“冰箱”(韩国银行账户),再由被告人林某提供“钓鱼”网站(虚构的类似于韩国某银行网站),被告人谭某提供网络电话技术支持,使用不断更换号码的手机及QQ联系,为参与人员提供网络电话技术及韩国银行账户等资料,随后冒充韩国警察、检察院、金融监管等部门向韩国公众拨打电话或群发短信等,骗取韩国被害人钱款,将骗取钱款以银行账户转账等方式分赃,最高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319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黄某等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 据了解,该案由于被告人数量众多,案情复杂,将会分多天进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