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中秋、国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9日(星期四,农历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21日(星期六)公休日,9月2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20日,9月2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国庆节201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二)、10月2日(星期三)、10月3日(星期四)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5日(星期六)、10月6日(星期日)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一)照常。
在节假日期间,请各办公室关好门窗及空调,确保办公区域的安全。同时大家节日快乐,全家幸福。
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二O一三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