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表彰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为绍兴市文明单位。
自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精诚团结、自强自立、维法护权、求实开拓”为中圣所核心理念,致力于建设先进党组织、学习型单位,内造实力,外修形象,全力打造中圣品牌。
为创建绍兴市文明单位,中圣所从2010年初就根据《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绍兴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订了《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绍兴市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明确了创建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标准、创建主要内容和重点、创建的载体和方式,并成立了创建绍兴市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结合三个文明建设和法治文明建设,切实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中圣所始终坚持做好法律服务这一核心工作。构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平台,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进行了多起企业重组等重大案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和义务的法律讲座。同时,中圣所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工作,切实开展党员律师的党性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中圣所全体人员在不断提升自我素质的同时,加强对外学习交流,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在获得绍兴市文明单位称号后,中圣所将以此殊荣为前进动力,继续发挥示范作用,注重内涵,创新突破,用实力铸就中圣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