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镇中心小学原校长赵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今天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0-4-15  字体大小:
 

    灵芝镇中心小学原校长赵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今天在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又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所朱顺德律师作为赵某的辩护人依据事实与法律发表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经过评议后当庭宣判,采纳了朱顺德律师的从轻处罚意见,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数罪并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7年。

    有关部门派员旁听了庭审,中央、省级以及市内众多媒体对庭审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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